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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试点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作者:杭州金诚护理院 日期:2022-05-07 11:36:33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转型,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杭州市民政局制定了《杭州市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试点方案(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杭州市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试点方案(2021-2025年)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转型,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特制定以下试点工作行动方案。

一、需求分析

1.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个五年,也是《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的启动期。养老服务站位历史新起点,围绕浙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目标,杭州养老服务发展应找准新定位,围绕创新型城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经济以及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经济发展重点和城市建设目标定位,构建新格局中养老服务工作的着力点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新标准。

2.老龄化阶段新特征呈现窗口期。据预测,到2025年,杭州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235万人,“十四五”时期,老年人口和高龄人口绝对数将持续增长,设施和服务供给仍处于增量阶段,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凸显;同时庞大的年轻流入人口,降低了常住人口老龄化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龄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压力,加之高龄化率回调,为杭州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制度设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窗口期。

3.养老服务深层次发展挑战重重。“十三五”中期养老服务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与此同时,发展中的问题逐渐突显,表现为:与老龄化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健全;作为养老服务核心的照护服务仍需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政府保基本制度的内涵外延和职责边界需要进一步明确,普惠性和互助性服务需要强化;养老服务专业化和品质仍需加强,农村养老薄弱,数字化改革助推养老服务和管理实现革命和迭代的机制尚不完备,与放开市场相对应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和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立足高质量发展总基调和养老服务均等化总原则,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原居安养为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聚焦基本养老服务、社区照护、队伍建设,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高水平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高标准培育养老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打造“家门口幸福养老”金名片,推进杭州幸福颐养水平全省标杆、全国一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明确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职责,持续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投入结构,聚焦失能失智老人基本照护,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坚持居家照护。坚持综合照护,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赋能社区和家庭,融通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加快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功能与机制协调发展,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整合式照护。

坚持协同发展。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机制,建立部门资源整合及服务链接机制;坚持城乡联动发展,不断推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均等化;坚持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

坚持数字赋能。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力促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广泛应用,以数字化和智能化为牵引,撬动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实现养老模式、服务方式及行业管理的迭代。

(三)目标举措

打造形成“大社区养老”新格局,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人人享有,养老服务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断缩小,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家门口幸福养老”建成,高品质、社区化、数智化、国际化的省会城市现代养老服务形象充分彰显。到2025年,全市建成康养联合体不少于100个,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不少于200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症照护床位20张,持证养老护理员28人。     

三、试点任务

(一)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以生活安全、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突出基本养老服务公益属性。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贯彻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完成新一轮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在完善特困、低保低边等对象兜底保障基础上,确立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发展方向,优化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电子津贴)、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补贴、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补贴等各项制度,健全“补需方”机制。深化桐庐县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积极争取在杭州市全域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探索将康复需求评估纳入老年人能力评估,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实现全覆盖,以钱塘区为试点,探索跨部门老年人能力评估。

(二)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

以上城区、拱墅区为试点,先行推进大社区照护体系建设,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为支撑,以康养联合体为抓手,整合各类机构,提供医养康养一体化、居家-日托-机构连续转接的社区整合式照护。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阵地+平台”双重作用。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打造从社区预防干预、家庭支持到机构照护的认知障碍连续照护链。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余杭区、钱塘区试点探索家庭养老顾问制度。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以西湖区为试点,先行开展喘息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启动“邻里守望”计划,以拱墅区、西湖区、萧山区、富阳区为试点,探索建立居家老年人安全守护制度。积极打造全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智慧“小脑”,健全标准体系、提升监管水平。以余杭区为试点,重点推动老年人助餐服务及视频安全管理升级,建立全流程追溯机制,“阳光厨房”跨场景全线接入,食材区域化配送。以建德市为试点,重点关注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老人等,探索推进关爱农村留守老人亲情直通车、助餐(送餐)服务全覆盖、养老服务质量监管等工作。

(三)加快实现医养康养有效融合

加快构建市县级、乡镇(街道)级两级康养联合体,将康养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打造“家门口的康养联合体”,建立不同康养联合体资源共享、服务转介、协同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康养联合体建设标准。探索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植入护理站或互联网医院,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以滨江区、钱塘区、临安区、建德市为试点,先行探索打通卫健和民政信息壁垒,实现医疗和养老信息共享、服务转介,建立以老年人为中心的医康养服务闭环。

(四)实现养老人才队伍增量提质

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全员培训机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鼓励创建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工作室,实施康复护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全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认定,推动技能等级认定规范化发展。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8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20%。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照护水平,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人数达25人,每60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鼓励养老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引入社工服务项目,形成一批典型性老年社会工作案例。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服务绩效、工作年限与薪资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弘扬照护文化,加强养老护理员社会褒奖。

(五)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推动将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作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推进范围。深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三级服务网络。健全留守老人关爱机制,探索多元农村助老模式,培育村级养老服务组织。实施农村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三年培育,发挥其在属地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骨干和指导作用。开展养老服务区域协作,杭州城区与淳安、建德、桐庐等地实行养老服务结对帮扶,深化区域合作,鼓励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带头、品牌民办养老机构自愿参与,为偏远山区养老机构提供管理和服务指导与培训。 

(六)深化养老数字化改革迭代

坚持以养老服务为基础、老年人需求为根本,推进养老服务系统协同、数据协同、业务协同和政策协同,实施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迭代。做深做强智慧养老社区、康养联合体、未来社区康养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出“幸福清单”“养老管家”、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时间银行等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改造老年食堂,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智慧服务适老化,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难度。到2025年,每个区、县(市)建成不少于2家示范智慧养老院。

四、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3月)。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按照集成创新的要求,制定形成《杭州市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试点方案(2021-2025年)》,做好部署实施。

2.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25年5月)。强化责任、细化落实,通过“大研究”“大比武”等形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试点总结评估,确保每个阶段工作目标高品质完成。

3.总结阶段(2025年6月—2025年12月)。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成果,打造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个性化、化、多元化和可持续性的养老模式,进一步巩固我市养老服务“全国领先、全省示范”地位。

五、组织领导

依托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区、县(市)结合实际做好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确定为专项试点的地区,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和财政保障力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六、保障措施

(一)优化资金投入。建立权责清晰的市区两级财政共担机制,多渠道筹集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重点支持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的购买。科学合理使用省市区三级养老服务资金,提高养老服务资金绩效。

(二)抓好实施评估。强化试点方案的指引和执行刚性,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及后续政策配套,做好重大行动、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定期督促考核;建立完善反映试点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

(三)强化宣传引导。多形式深入宣传养老服务政策,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广泛营造家庭孝老、社会养老、全民爱老、公益助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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